2015年四川省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675人考试公告(2)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6日至9日24:00,报名网站为广安人事考试网。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注册信息。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用户注册信息,并牢记注册信息的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职位。报考者在报名网站详细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
3.填报报名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5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诚信报考。如因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报考区市县职位的由区市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报考市级事业单位职位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资料和所报职位要求,只对考生照片、学历、年龄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6日至10日上午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聘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7月10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5年7月15-18日上午8:30前登录广安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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