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675人考试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5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事项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15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79年7月6日至1997年7月6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4年7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9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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