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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招聘教师公告(16名)(2)

2015-07-17 14:54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教育网、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晚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8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原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泰州医药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2寸证件照4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对自己选报学科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全责。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区人社、科教等部门对照《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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