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招聘教师公告(16名)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泰州医药高新区所属相关中、小学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6名。具体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规范意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8日至1997年7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高新区人社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科教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公开选岗、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