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沧州黄骅市中小学教师招聘120人公告(3)
3、面试:对报考黄骅中学教师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超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说课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20分,时间每人不超10分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合成:黄骅中学教师职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其他职位以笔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报考职教中心计算机教师职位的,依次按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全日制学历、后取学历高低顺序确定;报考其他职位的,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全日制学历、后取学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按照以上规则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领导小组研究。
由招聘办对取得复审资格人选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自理。考察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黄骅市人社局网站、黄骅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岗位选择及人员待遇
1、乡镇中小学、幼儿教师拟聘人员,按照所报学科类别,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总成绩相同的人员,通过抽签形式确定先后顺序),由本人选择学校。
2、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入全额事业编制。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和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其它
1、本《公告》在黄骅在线(http://www.huanghua.gov.cn)、黄骅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hrsj.gov.cn)、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和《黄骅报》发布。涉及招聘工作的表格、资料、通知、公告等将随时在黄骅市人社局网站发布,请注意随时登录查阅。
2、招聘工作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见《黄骅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日程安排表》,如有调整,以调整公告为准,不再单独通知各位考生。
3、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职位招聘计划内由招聘办即时按招聘程序递补。
4、咨询电话:0317-5335311(市人社局事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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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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