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4人公告(2)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查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按各学科聘用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如果学科笔试人员按学科聘用计划数不足1:3,则该学科所有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方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学科面试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者凭身份证参加,面试说课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入。
4.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工作由区社会事业局和人社局负责。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6.聘用
(1)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因素等情况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计算方法同前。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
7.待遇
(1)小学聘用教师待遇
小学聘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非事业编制、非编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编内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幼儿园聘用教师待遇
幼儿园聘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非事业编制、非编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5-68821812(区监察局)
本公告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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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