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苏州市常熟市辛庄镇村(居、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一)(2)
(三)面试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考察、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常熟市人才网和辛庄镇政府网站公告栏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得出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在常熟市人才网和辛庄镇政府网站公告栏内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录用
1、公示。根据笔试、考察、面试、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常熟市人才网、辛庄镇政府网站公告栏内公示7天(含休息日)。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反映问题严重且属实的,则不予录用。反馈电话: 52489004、52991928。
2、录用。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四、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招聘到村(居、场)工作的人员,按就职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党团关系转至任职所在村。
2、招聘到村(居、场)工作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贰年。合同期满,根据其工作能力、村(居、场)工作需要,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劳动合同;如经考核不胜任或村(居、场)工作不需要即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招聘到村(居、场)工作的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五、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始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2481001、52991928。
六、其他
1、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是否递补,由镇公开招聘村(居、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商量确定,领导小组由镇相关分管领导、组织、纪检、宣传、统战委员、组织人事科员等人员组成。
3、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辛庄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52489004、5248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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