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2)
四、体检与政审
1、体检
按招聘总成绩排名,按1:1确定体检人员(出现并列名次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因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分数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政审与复核
在招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审查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家庭主要成员政治情况和身体情况及人事档案等;重点考察其现实表现,同时对确定人选的资格进行复核,一经发现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与事实不符,或在政审环节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人事档案,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考试、政审、体检及复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事管理与工作待遇
1、合同期限
被聘用人员由县教科局安排到县、乡(镇)幼儿园任教,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用人单位按照《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教育部门结合用人学校意见组织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工作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2000元/人/月,相关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等)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
六、咨询电话: 4600374,4606053;监督电话:4623324,4606357。所有公示公告均在县政府网站和县人社局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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