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铜川市合同制消防员招聘52人公告(3)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分别排名,按与岗位计划招聘数量1:1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当出现个别岗位体检人员空缺时,按《考生报名登记表》所示个人调剂意愿,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调剂岗位及人选,并于事先通过电话征求本人意见。
2、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体检执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征兵部分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4、体检组织实施。体检在市公安局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符合体检工作要求的医院组织实施。进入体检的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考生报名登记表》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等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两天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只组织一次,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不合格等产生的缺额,按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办法及程序组织顺延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如果发生影响考生拟聘用的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形成的缺额在同职位考生中按进入体检人员办法顺延递补,或经征求本人意见进行调剂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组织拟聘用人员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按所报职位安排上岗。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予以清退,所形成的缺额不再组织递补。本次招聘人员,需按照劳动法的要求签订合同,合同期为2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资待遇及社保福利
工资待遇及社保福利所需经费采取市、区(县)分级负担,由市财政局先集中支付,后与区(县)财政结算予以扣除的方式进行。
(一)工资待遇
消防员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兑现。考核办法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制定。消防员的工资增长幅度为每满一个合同期增长全额20%。
消防员工资:2340.00元。采取不定时工作制(24小时备战),每月轮休和年休假相结合,免费统一住宿。
(二)社保福利
消防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统一按标准缴纳。消防员的服装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配发,个人不负担费用。各项保险由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有关规定核算交市公安消防支队,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向市财政申请资金,待资金拨付后由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聘用人员统一办理。
六、人员管理
合同制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其执勤灭火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消防支队统一指挥领导。合同制消防员的试用期为两个月,聘用期限为两年,表现特别优秀的合同制消防员在聘用期满后本人自愿的,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可继续聘用,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跨区县调动。
合同制消防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按隶属关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市公安消防支队报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辞退手续,人员辞退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合同签订及劳务派遣
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与铜川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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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公安局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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