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晋中祁县公开招聘65名中小学教师公告(3)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待定)
3.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因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现实表现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祁县教育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照《祁县招聘教师选岗方案》,按招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
1.聘用的教师执行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政策。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执行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
2.凡被聘用的教师三年内不得调动。
3.凡被聘用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五年内不得进城任教,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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