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遵义市务川县事业单位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经务川县人民政府研究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或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的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部分紧缺专业人员充实到县直事业单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其中教师7名,其他事业单位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务川自治县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应、往届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或其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热爱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除播音员职位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外,其他职位须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10日及以前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 1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表》要求的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 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资格证书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
9.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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