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绍兴丰惠镇人民政府招聘行政执法协管员公告(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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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行政执法协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管理,吃苦耐劳,认真负责,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适应加班加点;
2. 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 上虞区常住户口;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后出生人员)。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7月31日后出生人员) ;
5. 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和传染性疾病;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视力4.5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
6. 退伍军人及有从事行政执法协管员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下列两种情形可以加分:(1)在行政执法工作岗位上工作每满一年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2)在部队立过三等功的加2分,立过二等功的加5分。
三、考察及体检。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实施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聘用。经考察、体检合格,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录用人员经济待遇按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址:丰惠镇政府大院内1号楼三楼组织办。
联系电话:82873705 联系人:贾女士
3、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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