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淮阴师范学院附属小学事业单位招聘8名教师公告(2)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由淮阴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育集团按教师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招聘待遇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主择业。
试用期满按不低于清河区事业单位录用编外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按时缴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择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遵照招聘原则,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为方便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淮阴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育集团:0517—83900720。
本简章由淮阴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淮阴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育集团
二0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