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襄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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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岗位条件详
情等见《2015年度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2015年度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岗位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15年7月1日(如:“35周岁以下”即指“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3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0楼1007室(檀溪路160号)
(三)报名办法
1、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从业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材料。(从业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并按照材料要求顺序将A4复印件装订成册,其中开具的从业证明材料应为原件。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列入考试对象,缴纳笔试(含报名)费50元。
4、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截止8月13日18:00时仍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5、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6、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7、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本人身份证,报名时现场办理免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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