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宜昌夷陵区事业单位招聘51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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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结合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宜昌市夷陵区2015年交通运输局等八个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组织公开招聘夷陵区交通运输局等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34个岗位、51个职数。具体职位见《宜昌市夷陵区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国家承认学历、岗位所需文化程度(由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宜昌市夷陵区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夷陵党建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以下简称区人社网)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宜昌市夷陵区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12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小溪塔夷兴大道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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