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世纪坛医院招聘15人公告(2)
七、公示
科室业务考核、医院考核、考察、体检、心理测验均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八、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三)应聘人员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招聘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联系方式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人力资源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铁医路10号
邮编:100038
联系人:贾老师、张老师
电话:010-63926325
邮箱:bjsjt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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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人力资源处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