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2)
2、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3、报名登记表一份;
4、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只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见附件1。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报考20150803,20150807,20150808岗位的不受此比例限制),凡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只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选聘人数与选聘名额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对拟调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人员确定及公示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者确认为拟聘人员,并在朝天区人事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流动调配等手续;试用不合格则回原单位。
四、纪律要求
(一)凡填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参选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报;
(二)区监察局将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0839—8622594
区人社局 0839—8625812
点击下载>>>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