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乐山金口河区教科局事业单位招聘30名幼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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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幼儿教师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15〕103号)和《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招聘用幼儿教师。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二、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性质:编外用工
(二)待遇:人均每年2.7万元包干使用(含保险)。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或小学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13日(工作日)17:00止。
3.报名地点:金口河区教育科学技术局人事股。
4.报名程序
①报名注册。符合招聘条件有意报考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证明),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到金口河区教育科学技术局人事股报名,如实、准确填写《金口河区2015年公开聘用幼儿教师招考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② 资格审查。由教科局人事股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报名时应提供用人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考。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③若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不足30人,教科局将通知考生调整志愿,优先保障2014年缺额的“一村一幼”教师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
(二)面试
招聘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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