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泸州市学校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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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2015年城区小学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部属重点师范大学、省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毕业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不受户籍限制。
2.具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区外公立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原工作单位服务期不低于3年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区外公立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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