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翠屏区考调在职教师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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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翠屏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50个,具体岗位详见《2015年翠屏区面向全国引进考调在职教师岗位表》。
二、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含翠屏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考);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近三年及其以上(以公办学校在编在职的时间为准)任教经历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须与报考职位对应,身体健康。
(二)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县(区)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
(2)获得县(区)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或同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星级教师、名师、首席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二等奖(含省级三等奖)或县(区)级赛课一等奖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获得市(地、州)政府教育成果奖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高中教学质量三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获得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学质量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6) 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并签章的“四川省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者;
2、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获得乡镇党委、政府及其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三等奖或县(区)级赛课二等奖以上者(获奖项目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具有连续5年以上高中同学科任教经历,目前仍然在普通高中任教的教师,并在普通高中任教过程中取得上述“1”项条件中规定的荣誉之一者,年龄放宽到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参加考调教师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如报考岗位年龄最大为40周岁的,是指本次招聘报名截止之日前未满41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年龄、经历、工作年限等一律以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为计算截止时间,所有年限均指周年。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反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同时带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经报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翠屏区2015年考调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A区【宜宾市人民广场14号(人民广场青少年宫侧)】。
3、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调的中小学教师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二)笔试:幼儿园、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参加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考调不进行笔试,由选聘学校直接进行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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