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翠屏区考调在职教师50人公告(2)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5年 8月11日下午15:00―17:30,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翠屏区教育局人事师训科(柳家街)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地点:2015年8月12日上午8:30前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015年8月12日下午18:00后在翠屏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ybcpedu.cn)上公布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的岗位,划定进入综合考核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考核,若该岗位全部参考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则该岗位取消。最低分数线以所有达到1:3比例岗位中的入围人员最低笔试成绩为准。
综合考核包含基本情况考核和说课,其中基本情况考核满分10分,说课满分90分。说课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基本情况考核内容为2010年以来的获得荣誉、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教学质量评比四项,基本情况考核总分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具体加分办法为:1、获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县(区)级加2分、地(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本项可累计加分,但同一次评奖,获得两个以上荣誉称号的,只按最高层级加分。2、获得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县(区)级加2分、地(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本项不累计加分,有多项荣誉的按最高荣誉加分。3、获县(区)级教学质量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5、1、0.5分,获地(市)级教学质量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1.5、1分。本项获奖加分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分年累计加分。4、年度考核优秀每年加1分,累计加分。
考调高中、职业中学教师的综合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调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综合考核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领取综合考核通知单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9:30—10:30持本人身份证在翠屏区教育局人事师训科领取。携带2010年至今的如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基本情况考核,证书类别: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县(区)级及其以上的教学质量等级奖证书和骨干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综合考核时间:2015年8月14日。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综合考核通知单进入考场。综合考核地点见通知单。
(四)聘用成绩计算
要求笔试的岗位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60%;不要求笔试的岗位的聘用总成绩为综合考核成绩。
(五)体检和政审
按照聘用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政审主要是对拟聘用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选岗及递补
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按聘用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岗位。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该岗位空缺名额,按照聘用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考调人员必须于2015年8月25日前到岗,且须在规定期限内完善相关手续,办理基本人事代理,否则取消聘用。考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调入单位的岗位竞聘。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 http://www.ybcpedu.cn(翠屏教育信息网);http://www.ybrc.gov.cn/(三江人才网)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31—8237647 8237648;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831—8205965、820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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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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