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金华磐安县卫生事业单位再次招聘3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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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根据《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就2015年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再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卫技人员32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4名,差额事业单位28名(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户籍:面向全省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户籍放宽到全国。
3.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基层医疗机构,且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招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12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要求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6.限考条件:在本县卫生事业单位解聘、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未满五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须回避的,按《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县委办〔2009〕51号)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磐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办公室。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和磐安县卫生事业单位再次招聘考试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非磐安籍的考生,在报名期限以前,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未按规定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递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邮寄地址:浙江省磐安县新里街7号磐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收信人:吕英,邮政编码:322300(在挂号信上注明“应聘资料”字样)。联系电话:0579-84661354。
5.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名额1.5倍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6.岗位调剂:个别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与个别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之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进行适当调剂。
7.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15年9月11日(周五)上午9:00-11:00,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总分120分。
(1)临床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内科学、外科学、诊断学等专业知识。
(2)护理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基础护理学知识。
(3)检验岗位:检验基础知识和卫生检验知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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