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毕节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4人)(2)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 张、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毕节市水务局所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简章》,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毕节市水务局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在本次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5.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人。
6.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考01、02职位的考生如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及以上的,先进行笔试,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对报考人员办理退费手续。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9月5日上午09:00—11:30;考试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考生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场统一设在毕节市七星关区。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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