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7人)(3)
五、面试
(一)时间:2015年9月23日
(二)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由南山区民政局和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划定。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拟招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3、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人选将于9月25日16:00前在南山区政府、南山区民政局、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南山区民政局或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南山区民政局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南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南山区民政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无正当理由3个月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八、试用期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7月31日。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2、南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szns.gov.cn
3、南山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szns.gov.cn/mzj/index.html
4、南山人力资源局网站:http://www.szns.gov.cn/rlzyj/index.html
(四)本公告由南山区民政局和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077807,86077805。
附件:1、南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
南山区民政局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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