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招聘协税护税人员40名公告(2)
(四)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对报考本单位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经查证后取消聘用资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经体检合格后,完成考察程序。
(五)公示及聘用
1.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海珠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
2.聘用人员采取人才租赁方式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按海珠区后勤服务人员有关工资待遇标准,购买五险一金。
五、其它
本公告由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4052879,联系人:黄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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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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