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平江县小学定岗教师和幼儿园幼师招聘110人公告(2)
(二)笔试。笔试主要以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定岗教师为小学语文、数学),兼顾岗位必须的其它知识和技能。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同岗位类别(A类、B类)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的85%划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人社部门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定岗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幼师采取个人技能测试、现场抽题说课与专家提问作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笔试成绩公示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考面试人员的平均分80%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体检、考核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示
定岗教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幼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说课和技能测试各占3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招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又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的,以具备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同具备教师资格证以有教学经历者优先。
六、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
应聘对象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3个工作日内向教育局申请复查,请求批准后到指定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对象在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考核对象。
七、考核
对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和德、能、勤、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调查了解。考核合格者在平江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到教育局人事股签订聘用协议;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县教育局纪监室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八.聘用管理
报考A类的拟聘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县教育局与聘用对象依据国家人事政策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五年。聘用期内不得调动和借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签订续聘合同。在聘期内如出现被用人学校解聘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解聘情形,按合同规定,予以解聘;不如期到岗、自动离职的予以除名。
小学定岗教师聘用人员五年内比照省特岗教师管理,签订劳动用工聘用合同,享有在编在岗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待遇。凡在五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在五年服务期满,本人申请转正,经用人单位和教育、人事、编制、财政部门对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即转正列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幼师一经录用,聘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原从事过教育工作,需认定原有工龄的人员,原社保金由个人全额负担﹙含划转﹚,且在办理人事工资关系前,一并缴清。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高。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湘组发[2012]12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严肃进行处理。
十、咨询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30—6234682(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监督电话: 0730—6226083(平江县纪委)
0730-6234772(平江县教育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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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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