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阜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5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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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县医疗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阜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至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阜宁县卫生大厦十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15-8721252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2015年阜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居民身份证;④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及2013年、2014年、2015年毕业生除外);⑥未就业人员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⑦已就业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工作所在地相关部门批准的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作自动放弃认处。上述③-⑥中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不需提供⑥要求的材料)。
2.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县卫生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考试费每人100元。
4.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5.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线不予聘用。
(一)考试科目、时间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报考者可凭准考证号电话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查询电话:0515-87212520)。
2.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知识、思维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具体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政审,并根据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阜宁网站、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