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高港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2)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笔试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人。
初审合格人员于2015年9月16日(下午3:00-6:00)凭本人身份证到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及报名费发票。逾期未领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公告规定,填写《泰州市高港区2015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指定网站下载),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身份证及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等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范围的确定,按《泰州市高港区2015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区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区人社部门及时在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ghrss.gov.cn)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9月9日上午12: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考单位未同意或区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9月11日上午9∶00—11∶0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可凭相关证件减免报名费。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由区人社局和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包括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
区人社局和卫计委对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2)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3)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
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证明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考察
由区卫计委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