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高港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3)
(七)公开选岗
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明确需公开选岗的岗位,由区卫计委组织选岗。进入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详见《选岗通知书》。
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每人限选所报岗位中的一个,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出现岗位缺额时,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选岗结束后,已选定的岗位如因报考人员放弃,所缺岗位不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递补。
(九)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由区卫计委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聘用审批后自动放弃,所缺岗位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人员聘用后连续两个考试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将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一经聘用,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严格坚持公告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高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66546 (区人社局)
0523—86966071 (区卫计委)
报名期间:0523—86966382 (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6966163 (区纪委)
0523—86966346 (区人社局纪委)
0523—86966271 (区卫计委纪委)
指定网站:
高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gang.gov.cn)
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g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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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泰州市高港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