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交通运输学校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公告(13人)(3)
(六)体检、公示与聘用
1.体检
由学校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拟聘人员到具有三甲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综合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2.公示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主管部门审核,经自治区人社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列入国家事业编制,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考核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
1.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一览表.doc
2.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报名表.doc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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