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补充招考事业单位辅警人员公告(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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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考计划及岗位
计划共招考辅警33名(男性),主要从事交通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朝阳市双塔区、龙城区和燕都新区常住户口;
5、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的中等专业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20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1984年9月7日——1995年9月7日期间出生);
7、身高170厘米以上;
8、军队退役士兵(士官)或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有C1以上驾驶证的,笔试成绩加5分(不重复加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的;
4、有纹身、烟疤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待遇
工资每人每月1500元,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朝阳市公安局于2015年8月27日开始在朝阳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lncyrc.com.cn/)、朝阳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www.cyga.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7日至9月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朝阳安平物业公司一楼大厅(朝阳市信访局南侧公园岗东北角,五洲旅行社一楼)。
2、报名者请自行下载附件上的报名登记表,填好后打印并粘贴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名时须携带: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驾驶证或退伍证的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费50元。
(三)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80%)和《公安基础知识》(占20%);
2、参加笔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钢笔或碳素笔;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信息。
4、领准考证:2015年9月10日下午1:30—4:30到朝阳安平物业公司一楼大厅(朝阳市信访局南侧公园岗东北角,五洲旅行社一楼)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