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城管局下属单位招聘驾驶员公告(9人)(2)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28号令“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的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四)公示与聘用
政审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外用工合同。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定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该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4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523-83132666(城管局)
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329(监察局)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兴化市城市管理局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