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1日上午8:40—12:00,下午2:00—5:00,共2天;现场报名地点: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实验楼0107室(贵阳市头桥海马冲街111号)。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并提交报名所需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报名所需提供的原件仅作报名时审核验证使用,当场退还):
(1)《报名表》1份。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详细从业简历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4张。
(5)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7)其他能证明报名者能力、业绩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省计量院03、06岗位,省质检院03、04岗位,省特检院01、02、03岗位,省煤检院04岗位,省建材院01岗位,省机电院01、02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及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gzqts.gov.cn/)上公布。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满分100分,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准考证发放:
2015年9月24日(9:00—17:00)在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0107室(贵阳市头桥海马冲街111号)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及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http://www.gzqts.gov.cn/)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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