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4)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http://www.gzqts.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的统一组织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
1.咨询电话:
0851-88631548(贵州省计量测试院)
0851-84343423(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仁怀分院)
0851-86515559(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0858-6238608(贵州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0851-85778006(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0851-84461213(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监督电话:
0851-86520258(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
0851-86511247(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六、未定事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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