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安顺市公安局招聘20名监所管理部门辅警人员公告(2)
(7)体检
成绩公布后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8)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1:1比例列为政审对象。政审参照2015年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的,在进入体检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9)公示及聘用
1、经面试、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束后由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间表现好的,按相关规定进行续签合同,如聘用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立即解聘。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如有违纪情况者,对受聘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
安顺市公安局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监所管理辅警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安顺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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