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
八、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九、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监察室)、各招聘单位监察室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必须按照招聘办法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监察室)0519-85682579
十一、2015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
各单位报名地点、咨询电话、报名邮箱、监督电话
单位 |
报名地点 |
咨询电话 |
报名邮箱 |
监督电话 |
卫生局 |
|
0519-85682570 |
|
0519-85682579 |
三院 |
人事科:行政楼三楼 |
0519-83018116 |
jsczsyrsk@163.com |
0519-83016010 |
妇保院 |
人事科:八号楼603 |
0519-88131533 |
czfy_cz@sina.com |
0519-81666066 |
七院 |
人事科:行政楼二楼 |
0519-69800515 |
1353675060@qq.com |
0519-69800508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