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邢台市巨鹿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4人)(2)
7、公示与聘用。考察后的合格人员即为拟招聘对象,在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并核实的予以取消资格,其空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8、摘牌。报考基层服务站的10名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摘牌。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10月21日。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4、咨询电话:0319-4323336
五、待遇
聘用对象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经人事部门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合同,公开考聘聘用人员首聘合同期为三年、公开选聘聘用人员首聘合同期为五年(均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列财政开支、事业编制。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县成立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县长为组长,由组织部、人社局、编办、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在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巨鹿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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