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洛阳事业单位特招245人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县、乡两级医务人员的能力素质,根据《河南省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河南省卫生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豫人才〔2011〕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实行)》(豫政〔2014〕67号)和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基层卫生单位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245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卫计委及各县(市、区)人社局、编办、卫计委(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5、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限2013年、2014年、2015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专业及招聘计划
详见《2015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具体报名地点详见各县(市、区)《2015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附件2)。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须递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4、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卫计委(卫生局)于10月16日将本县(市、区)报名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卫生考试中心集中复审。
5、发放准考证。各县(市、区)卫计委(卫生局)于2015年11月9日到市卫生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11月10日至12日为考生个人领取准考证时间,具体事宜以各县(市、区)卫计委(卫生局)通知为准。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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