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锡盟教师招聘考试公告(154名)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组织实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7个地区公开招聘教师154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29人(蒙语授课38人、汉语授课91人),幼儿园教师25人(蒙语授课7人、汉语授课18人)。具体岗位详见《内蒙古锡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对口专业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汉语授课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蒙语授课要求使用标准蒙古语。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至1997年9月30日期间出生);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适当放宽报考年龄。
7.报考中学教师岗位不限户籍;报考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须为锡盟户籍或锡盟生源考生,取得锡盟户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前。
8.锡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锡盟事业单位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9.设置专项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锡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所设专项岗位若因报名比例不足,自动调剂为普通岗位招考,并在报名网上公布。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校在读高校学生;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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