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锡盟教师招聘考试公告(154名)(4)
5.用人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最低服务期)。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锡盟教育局网站等媒体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9-8278199(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9-8268941(锡盟教育局)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479-8235702(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举报电话:
0479-8276778(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9-8263200(锡盟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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