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成都市金牛区事业单位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3)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体检由招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金牛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报到及聘用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金牛区服务最低年限不少于3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派驻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28-87705106)。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咨询电话:028-87705567;
报名网站:www.cdpta.gov.cn;
查询网站:金牛政务信息网(www.jinniu.gov.cn)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
成都市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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