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晋城市沁水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专技人员公告(60人)(4)
八、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沁水政府网站、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人事等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人社及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原则上5年内不得流动。对5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十、组织实施
本次卫计系统招聘工作在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及招聘单位纪检组参加,共同组成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凡参加这次招聘、考试、考核等工作的人员,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这项工作,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并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律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356-7025671
县卫计局:0356-7027102
附表:《沁水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xls》。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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