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公告(270名)(4)
四、聘用审批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县政府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流动、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期间不得调动转岗,否则取消其编制和身份。
(二)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聘资格,并自取消考聘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
(二)由县纪委监察部门组成监督组,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及时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
(三)具体事宜请咨询临漳县人社局、临漳县教体局、临漳县一中、临漳县职教中心。
临漳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10-7862708
临漳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8465012
临漳县第一中学咨询电话:0310-7779536
临漳县职教中心咨询电话:0310-7998126
临漳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310-7880338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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