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东丽区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10人)
为加强我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管控能力,弥补警力不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10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交通协管员参与维护空港经济区道路交通秩序,协助交通民警完成交通疏导和应急性工作;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纠正教育。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东丽区户籍。
2、男性,22至27周岁(1988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身高1.70米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优先);
4、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交通管理事业,自愿从事交通协管工作,责任心强。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交通协管工作的疾病;无纹身或严重烟烫。作风正派,既往及现实无违法违纪问题,无治安拘留以上违法犯罪记录,未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活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天津市天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公安交警东丽支队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管理。
标准参照目前我区现有交通协管员待遇标准执行,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由单位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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