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自治区昌吉学院社会招聘20人公告(2)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认真阅读“公告”、“昌吉学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三)下载打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附件二),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四)按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关磊 孔令雪 0994-2354152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六)专业目录请参照教育部《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
(七)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笔试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中现场问答占面试成绩的50%,试讲占面试成绩的50%);非教师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其中现场问答占面试成绩的50%,计算机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教师岗位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
非教师岗位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
(1)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上公布。
(5)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教育部2013年度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也可咨询昌吉学院人事处。
八、资格审查
昌吉学院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已通过笔试成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另需交3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和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cjc.edu.cn)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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