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自治区昌吉学院社会招聘20人公告(3)
九、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在考试总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面试分为现场问答与试讲两部分。其中现场问答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试讲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非教师岗位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分为计算机技能测试和现场问答两部分。其中计算机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现场问答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计算方法
教师岗位: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现场问答成绩×50%+试讲×50%)×70%=100
非教师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问答成绩×50%+计算机技能测试×50%)×60%=100
面试结束后,由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十、体检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昌吉学院组织实施。昌吉学院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昌吉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昌吉学院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一)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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