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自治区昌吉学院社会招聘20人公告(4)
十二、确定拟录用人员
昌吉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三、公示
经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cjc.edu.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四、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昌吉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五、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昌吉学院组织实施。
十六、招聘监督。昌吉学院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昌吉学院纪检委副书记王力虹
监督电话:0994-2354053
十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cjc.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cjc.edu.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昌吉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标签: 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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