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事业单位教师招聘考试公告(100人)(2)
4、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人选)。体检对象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政治审查和档案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的按自动退出处理。体检和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公示与聘用。考察后的合格人员即为拟招聘对象,在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网站进行公示,教育系统拟招聘对象同时在巨鹿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公开栏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并核实的予以取消资格,其空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8、摘牌。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其具体工作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摘牌;教育系统聘用人员的具体岗位,由巨鹿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按其原工作岗位就地安排,不在另行调整。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11月25日。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4、咨询电话:0319-4323336
五、待遇
卫生系统聘用对象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教育系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人事部门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合同,公开考聘聘用人员首聘合同期为三年、公开选聘聘用人员首聘合同期为五年(均含试用期),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工作表现再确定续签事宜。卫生系统聘用人员列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事业编制;教育系统聘用人员列财政开支、事业编制。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县成立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县长为组长,由人社局、卫计局、教文广新体局、编办、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在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巨鹿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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