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0人)(2)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卫生系统笔试内容:报考临床及其他医技类岗位的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和《医学基础知识》(占60%);报考护理岗位的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和《护理基础知识》(60%);报考其他非医护类岗位的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一张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时在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网站公布。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公开选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教育系统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40%)和《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占60%),一张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时在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巨鹿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公开栏以及网站公布。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选聘人员考试分数末位并列的,进行加试。选聘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人选)。体检对象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政治审查和档案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的按自动退出处理。体检和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公示与聘用。考察后的合格人员即为拟招聘对象,在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网站进行公示,教育系统拟招聘对象同时在巨鹿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公开栏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并核实的予以取消资格,其空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8、摘牌。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其具体工作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摘牌;教育系统聘用人员的具体岗位,由巨鹿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按其原工作岗位就地安排,不在另行调整。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11月25日。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4、咨询电话:0319-432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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