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安市岳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聘15人公告(2)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照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2.参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公示
(一)考核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反映情况不实或有反映但不足以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聘用。
(六)递补
因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取消资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经研究同意后,按本方案择优办法和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培训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合格者,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分配工作,岳池县住建局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为2年(含试用期)。
(二)试用期基本工资为1380元,正式合同期间基本工资标准与协警、城管一致(包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社会保险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四、纪律与监督
考试工作做到考试条件和范围、方法和程序、成绩、结果四公开。严格执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等规定,考试各关键环节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本方案由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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